赤峰:2025年制售假劣肉成品专项整治步履典型案
2025年8月4日,阿旗市场监管局法律人员对辖区内某喷鼻焖鸡店进行日常监视查抄,正在其出产车间内发觉两桶同款复配着色剂(日落色),经查询拜访该店利用该款复配着色剂为烧鸡着色。超限量利用食用添加剂的食物”。根据《自治区食物小做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物摊贩办理条例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,阿旗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更正违法行为,做出违法所得并惩罚款的行政惩罚。
2025年4月28日,左旗市场监管局法律人员正在对辖区内某牛羊肉店进行现场查抄时,运营者不克不及供给现场运营的生鲜羊肉的《动物检疫及格证明》《肉品质量查验及格证》,经查询拜访该店运营未按进行查验检疫的生鲜羊肉的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平易近国食物平安法》第三十四条第(八)项“出产运营未按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及格的肉类,或者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及格的肉类成品”。根据《中华人平易近国食物平安法》第一百二十第一款第(四)项的,左旗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更正违法行为,做出未按进行查验检疫羊肉39。9公斤并处以罚款的行政惩罚。
2025年5月14日,敖汉旗市场监管局法律人员对辖区内某鲜肉店进行现场查抄时,运营者不克不及供给现场运营马肉的《动物检疫及格证明》《肉品质量查验及格证》,无法证明肉品来历及质量平安。或者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及格的肉类成品”的。根据《中华人平易近国食物平安法》第一百二十第一款第(四)项,敖汉旗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更正违法行为,做出未按进行查验检疫马肉45公斤并处以罚没款的行政惩罚。




